房屋拆迁期限延长公告(徐汇区生态专项建设工程三期)
徐汇区生态专项建设工程(三期)建设项目,已以拆许字(2009)第17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房屋拆迁,由于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未完成房屋拆迁工作,现由徐汇区绿化管理署申请延长房屋拆迁期限,根据《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》有关规定,经审核同意延长房屋拆迁期限。延长至2014年6月30日止。
特此公告
上海市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
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