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前夫不支付并要求降低,应该如何处理呢?
这个确实很多人都不知道,对此都存在很大的误区。关于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,并不是一成不变,永远不能反悔的。当客观情况出现变化的时候,随着时间的推移,有可能增加抚养费,也有可能减少抚养费。
1、一般来说,离婚协议对于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,在离婚以后,任何一方应当遵守。如果离婚协议约定的抚养费,那么前夫就按照约定应当正常来支付,如果对方不支付,女方可以代表孩子向法院提起诉讼,通过法院判决以后强制执行,直接从对方账上进行划扣,执行。
2、随着时间的推移,每过两年或者是每过三年左右,物价上涨,或者孩子增加以后,需要的抚养费增加,实际上可以要求男方适当增加抚养费,例如上涨5%或者10%。这个根据实际情况,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增加,所以说抚养费并不是说一成不变的。
3、但同时,如果男方存在破产或者是丧失劳动能力,收入显著下降以后,男方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,提交相应的证明,要求法院降低抚养费。
4、现实当中还有一种情况,就是男女双方在离婚的时候,为了放弃抚养权,争夺财产,可能一方就承诺不向另一方主张抚养费,但是这种承诺也并不是永远不变的。随着时间的增加,孩子的需求增加,还是这一方,还是可以向法院起诉,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。这种时候,另一方感觉很冤枉,是我当初放弃了抚养权,放弃了财产,才换来你不让我付抚养费,现在为什么能反悔呢?
但实际上确实可以反悔,理由就是一切以孩子利益为主。孩子如果费用显著增加的,另一方的能力不足以支撑孩子的成长,那么法院就会判决这一方,即便当初放弃了,现在也要支付,但是也要考虑当初放弃的原因,判决这一方要按照正常标准以外少付一些抚养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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