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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上海市动拆迁补偿安置过渡费是什么标准?

时间:2011-3-2来源:上海律师网 作者: 钟涛律师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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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上海市动拆迁补偿安置过渡费是什么标准?

【客户咨询】

我是卢湾区合肥路动迁,选择的期房安置,已经过去5个月了,请问过渡费合适发放,标准是什么?

【上海拆迁律师钟涛律师解答:】

2011年上海市过渡费一般情况下标准为8元/平方米/月,如每户家庭不足600元,按600元发放,发放周期以实际过渡时间来计算。

自被动迁人(户)交出旧房钥匙、宅基地使用证和相关产权证明材料起每一个季度发放一次。 
    一般情况下拆迁协议要约定过渡期限,如过渡期超过约定期限3个月内(含3个月)的,超过约定期限的过渡费提高50%,为12元/平方米/月;超过3个月以上的,超过约定期限的过渡费提高100%,为16元/平方米/月。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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