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钟涛律师为露香园路大镜路地块拆迁维权建议

时间:2012-11-15来源:上海律师网 作者: 钟涛律师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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钟涛律师为露香园路大镜路地块拆迁维权建议

 

【钟涛律师按】:黄浦区露香园国有土地征收协议已经于20121030正式开始生效,第一批住户已经开始搬迁,征收协议已经进入审计阶段,下一步就会陆续发放动迁征收安置款。

随着房屋拆迁征收工作进一步推进,政府与住户之间的矛盾会越来越多,部分住户因为各种原因,并不满意目前的征收补偿方案,迟迟不签约,势必会影响整个地块的改造工作,而政府的工作是有时间进度限制的,不会无限期拖延下去。即使按照现在新的土地征收拆迁政策,依然存在强迁的规定,不是说新政策就没有强迁了,新政策只是更加规范了强迁的程序和救济措施。钟涛律师结合10年拆迁诉讼经验,为你提供如下建议:

1、如果因为住户和政府对征收拆迁补偿数额不满意,在新的征收政策出台后,不要抱有幻想,认为约拖延约可以得到高的补偿数额,现在征收拆迁一律公开,如果后走的拿的高,那么政府的威信就没有了,以后征收拆迁就没得搞了。而且您签约越晚,安置房可以挑选的余地越小,可能地块,楼层会越来越差。因此,在同住人和承租人可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,尽早签约才是王道。现在和以前不一样了,不是老实人吃亏的时候了。而且现在即使你不签约,政府还是可以裁定强迁,并且申请法院强制执行,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规范,即使你聘请律师,耗时耗力进行诉讼,后续也不可能拿到更多的补偿款,而且有些奖励费也没有了,所谓得不偿失,因此钟涛律师建议,能够早签约就尽早。

2、如果承租人和同住人家庭内部就安置房、安置款无法达成分配一致,这个并不影响承租人签约,承租人还是要尽早签约,如果同住人不服,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分割共有物动迁款。

3、可能对有些同住人来说,由于动迁组只和承租人谈判,签约,而且由于家庭矛盾,承租人不会和同住人商量安置房分割的事情,那么同住人就要多跑动迁组和现场,多方询问打听何时签约,补偿方案,明确自己的权益,据理力争的和承租人谈判分割事情。如果是在达不成一致,那么尽快委托律师起诉至法院,必要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,防止对方隐匿财产。

4、对于想进入法院诉讼的同住人来说,是拿安置房还是拿动迁款,这个要看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来分析。一般来说,起诉的时候主张分割安置款,如果调取拆迁协议之后,发现安置房源比较多,那么可以变更诉讼请求,要求分割安置房产权。如果安置房源比较少,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其他同住人的拿房要求,而是判决分割动迁款。如果安置房是期房,没有取得大产权证,那么法院也无法分割确权,等到开发商造好房子之后,法院才能分割。因此对于同住人来说,要维权自己权益,尽早委派律师起诉至法院,查明征收安置补偿全面情况,以便调整诉讼方案和策略。。

 

总之,自从2012年上海市施行新的国有土地征收细则以来,黄浦区露香园路地块是第一个面积比较大,尽快进入法院诉讼程序的地块,有些新的法院审判政策目前都还没有先例出来。法院都还在审理阶段,以后,是否会有些新的政策和方案出来,钟涛律师会及时关注并和广大客户分享。

关于国有土地征收拆迁维权的事宜比较繁琐,复杂,而且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特殊情况,如果你需要进一步的咨询和委托,请你携带资料到律师楼面谈,钟涛律师,1580050257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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