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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浦区露香院动迁地块签约率已经达到80%生效条件,协议开始生效

时间:2012-11-6来源:上海律师网 作者: 钟涛律师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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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黄浦区露香院动迁地块签约率已经达到80%生效条件,协议开始生效

根据钟涛律师现场了解,已经新闻报道可知,上海市上海市黄浦区露香院动迁地块签约率已经达到80%生效条件,征收协议开始生效。

  钟涛律师提醒,虽然协议以及开始生效,但是比例总归不是100%。总有些租赁户没有签订征收协议,那么,对于那些对征收补偿决定不满的住户,接下来政府会采取那些征收拆迁措施呢,钟涛律师结合法律规定,为你解答,告知你该如何维护你的征收拆迁利益。

1、根据《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若干规定》,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、公有房屋承租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,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,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区(县)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,提供具体补偿方案;同时告知被征收人、公有房屋承租人。

  人民政府在作出补偿决定前听取被征收人、公有房屋承租人的陈述,核实材料,查清房屋征收补偿的事实,并制作笔录,被征收人、公有房屋承租人经两次通知不出席审理调解,或者经审理调解达不成协议的,区人民政府应当于30日内作出补偿决定,并通知承租人。

 

2、公有房屋承租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,到期后人民政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,最终由法院组织强拆。

 

钟涛律师提醒,如果现在依然没有签约的租赁户,尽快聘请律师,评估你的补偿要求是否合理合法,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,另外其他已经签约的住户,如果其他同住人对于征收补偿金额分配不满意的,尽快向黄浦区人民法院起诉,由法院作分割判决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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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对本文如有不解,建议最好到律师事务所当面详细咨询。钟涛律师多年在上海律师事务所执业,擅长起诉房产、房产分割、房产交易谈判、拆迁安置房购买、协议起草及涉外房产诉讼等业务.

3、地址: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707号生命人寿大厦808(地铁2号线、4号线、6号线、9号线世纪大道站下12号出口300)预约咨询电话:15800502572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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