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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偶每月将部分工资转给父母「保管」,离婚时能否分割?

时间:2026-8-8来源:上海律师网 作者: 钟涛律师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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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偶每月将部分工资转给父母「保管」,离婚时能否分割?

只能说这么做,有风险的。配偶每个月将钱款转给父母。从理论上来说,这是属于明显的转移财产。婚后任何一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正常来说,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是夫妻一方保管或者是共同保管,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者是支出,或者是存起来。

如果是一方,持续将自己的收入每个月转给父母。这就涉嫌关于这个转账的定性到底是如何定性,需要双方进行探讨。

如果只是交给父母代为保管,那么这个钱款到时候父母就要交回来,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。如果这个钱款是借给父母,那么父母就要偿还。

我主张这个钱款是给父母的赡养费,那么父母。是不是要到了赡养的这个程度送。母有没有劳动能力,或者是自己的一个退休金?还有这个赡养费用是不是超出正常合理的水平?正常家庭来说,一个月1000~2000赡养费足够了。

所以到时候由双方进行辩论或者拿出证据。法院经过判断来决定这笔钱款到底属于什么性质。

说完了理论上,再说实践当中。钟涛律师还真的遇到过这种事情,男女双方奉子成婚,当时男方的父母对这段婚姻其实不是很满意。所以结婚以后,男方父母要求男方每个月把自己的工资进行取现上交。当然他们也很聪明啊,男方的工资当时是1万块钱,他们是分批而多次小额取现,然后到父母名下。等到三年以后离婚的时候,男方名下是没有一分钱的。他就向法院主张说我的钱款都是交给父母,因为我们吃住家庭开销。都是和父母在一起。最终法院认定,这里面的一部分钱是用于家庭开销,另一部分钱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,要进行返还进行分割。拿回来的比例实际上是不足50%。

这就是理论和现实当中存在一定的差别。也就是很多人如果有心想转移财产,通过各种方式确实有可能达到一部分的目的,但是想全额转移财产是不可能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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