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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侣婚前买房,主贷款人和首付都是男方,女方为担保人,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共同共有,现在分手了怎么弄?

时间:2026-4-9来源:上海律师网 作者: 钟涛律师点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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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侣婚前买房,主贷款人和首付都是男方,女方为担保人,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共同共有,现在分手了怎么弄?

 

我处理过很多类似案例,对于这种恋爱同居期间购买房产,分手如何分割,其实法律上都是很明确的。

1、比例划分。

同居购房的,一般都是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,男方出的钱算男方出资,女方出的钱算女方出资,各方都必须拿出银行出资流水记录,证明给自的出资,可以是自己的存款, 也可以是父母的赠与款,然后按照出资比例,如果各方无法证明自己出资比例的,就推到大家份额相等。

2、房产归属。

房屋可以归一方所有,或者双方共同挂牌出售,甚至可以委托法院拍卖。

无论房产证登记一方名下,还是双方名下,该房屋都可以算双方共有。只要出钱了都算。

所以“情侣婚前买房,主贷款人和首付都是男方,女方为担保人,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共同共有”,房屋属于双方共同房产,份额按照出资比例分割。

【法律依据】
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二)

第四条  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中,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,有约定的,按照约定处理;没有约定且协商不成的,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:

(一)各自所得的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、知识产权收益,各自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单独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等,归各自所有;

(二)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以及其他无法区分的财产,以各自出资比例为基础,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、有无共同子女、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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