朱阿姨打电话给我的时候,声音都在抖。她说钟律师,我们这条弄堂要拆了,本来是好事,可现在三家人为一间灶间吵得快打起来了,您能不能来一趟。
我去了。黄浦一条老弄堂,一幢石库门房子,一层住三户,中间一条走道,尽头一间公用灶间,三家人烧了几十年的饭。征收方案下来,问题就出在这灶间和走道上。
按征收部门最初的说法,公用部位的面积不计入任何一户,统一按公摊处理。三家人一听就炸了。朱阿姨家人口多、住得挤,她觉得公用面积应该按人头分。隔壁老陈说,这灶间是当年他父亲单位出钱搭的,该算给他们家。楼上小李最年轻,他说干脆平均分,三一三十一。
这里有个坑,也是老弄堂里最容易闹翻的地方。很多人以为公用部位面积是块无主地,谁抢到算谁的。其实不是,它早就写在一张纸上了。
这张纸叫租用公房凭证,老上海人管它叫房卡。你把房卡翻开,上面有一栏写独用部位,还有一栏写公用部位。独用部位记的是你自己关起门来的那几间;公用部位记的是灶间、走道、卫生间、晒台这些大家合用的地方,而且会注明是几户合用。
有人会问,我家房卡找不着了怎么办?这是第二个坑,而且相当普遍。老房子住了几十年,搬家又搬过几次,房卡早就不知道塞哪去了。我给的办法是,去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调档,原始的租赁资料都在那儿,能查到。要是房子早就买成产权房了,那就看产证的附记栏,一般也会写清楚。
也有人问:房卡上写的是两家合用,现在实际是三家在用,多出来那家算不算?老实说,这种情况我见过不少,多数是历史上分户、转借、亲戚投奔留下来的。处理的时候,征收部门一般还是以凭证记载为准,实际使用情况只作参考。想凭实际占用去推翻白纸黑字的记载,难度很大。所以提醒一句,房卡上的字,一个标点都不能马虎。
再深一层讲,公用部位面积到底怎么摊?各地做法不完全一样,上海这边常见的做法是,先把公用部位面积按合用户数摊到每户头上,再并入该户的建筑面积一起算补偿。摊的时候,有的按户平均,有的按各户独用面积的比例,具体看征收方案怎么定。这个方案是要公示的,你有意见可以在公示期内提。
朱阿姨家最后是怎么解决的?我帮她把三家的房卡都调了出来,又去房管部门把原始的租赁底册复印了一份。三张卡上白纸黑字,都是三家合用灶间、走道。既然记载一致,那就按方案规定的办法统一摊,谁也别争。至于老陈说灶间是他父亲单位造的,这话情分上讲得过去,法律上讲不通,出钱建造跟承租权归谁是两码事。
说到这儿,还有第四个问题,也是我这两年遇到最多的:公用部位被某一户私自搭了个棚、封了段走道,占了几十年,征收时这部分算谁的?我的看法是,占了就是占了,占不出所有权来。违法搭建在征收里一般不予补偿,或者只给一点材料费,反倒可能还要承担拆除的责任。老弄堂里这种情况很多,平时邻里不吱声,一到拆迁就翻旧账。
我还想提一句面积认定的时间节点。补偿按的是证载面积,不是你拿尺子量出来的面积。有些人家自己封了阳台、搭了阁楼,觉得这也是我家的地方,该算进去。说实话,未经登记的搭建,认定起来很难。但历史上形成的、有合法手续的部分,比如公房凭证上记载的阁楼、晒台,还是有希望的,关键是拿得出凭证。
再说个老弄堂特有的麻烦事:一幢房子里,有的户早就买成产权房了,有的户还是租赁户,这叫混合产权。这时候公用部位怎么摊?我的经验是,谁买断了,谁那一份就跟着房子走;剩下没买的租赁户,按户分摊剩下的份额。看着简单,做起来常出岔子,因为当年买产权时的分摊口径跟现在不完全一致。碰上这种楼,最好几家坐下来一起对账,别各说各的。
朱阿姨家最后摊下来,每户多了六个多平方。六个平方听着不多,按当时的评估价算,就是二十多万。三家人为了这个吵了两个月,最后还是靠一张老房卡摆平的。她后来跟我说,钟律师,早知道我把房卡当宝贝收着了。
这案子给我的教训是,老弄堂里的纠纷,十有八九不是因为不懂法,是因为不看重证据。几十年的邻居,平时讲情面,一到真金白银面前,情面就不值钱了。反倒是那些当初被嫌麻烦、认认真真把房卡、户口本、老票据收好的家庭,到了这时候最省心。
老话说,亲兄弟明算账。这话不是教你算计亲人,是教你在还能说清楚的时候,把话说清楚。
我还想多说一句同住人的事。公用面积摊进来之后,房子面积变大了,能认定的安置人口也跟着受影响。有些人家户口本上七八口人,可真正符合同住人条件的没几个。他处有房、空挂户口这些情况,一查一个准。别为了多摊两平方,把不该报的人报上去,最后被查出来,反倒把该拿的拖累了。
最后说一句实在话。老弄堂拆一次,几家人的缘分也就散一次。钱要算清楚,人情也别全算没了。先回家翻翻你家的房卡,上面怎么写的,就照着办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