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阿姨拿着一张补偿单,在我办公室坐了半天,一句话翻来覆去地说。钟律师,我家跟楼下张家,使用面积明明一样大,怎么算出来的建筑面积他比我多两个多平方。这两个平方,折算下来就是十几万。
陈阿姨住在杨浦区一片老工房里,是那种一层楼好几户合用灶间和卫生间的老公房。她家的房卡上,使用面积写着二十三点四平方。楼下张家的房卡,使用面积也是二十三点四平方。两家就差在楼层,一个二楼一个三楼,其余都一样。
可补偿单上,张家的建筑面积是三十五点一平方,陈阿姨家是三十二点八平方。差了两个三。陈阿姨问我,是不是算错了。
要弄明白这个,就得说说那个让人一头雾水的词,公用部位分摊系数。先讲大白话。老工房里,除了你自己屋里那点地方,还有楼梯、走道、灶间、卫生间、门厅这些,是大家合用的。这些合用的地方也是有面积的,不能白拆,得算进补偿里。可这些面积不属于任何一户,怎么分?就按一个系数,摊到每户头上。
算法其实不复杂。建筑面积等于使用面积乘以一个系数。这个系数怎么来的呢?简单讲,就是这栋楼总的建筑面积,除以这栋楼总的使用面积,得出的比值。举个例子,一栋楼所有房间的实用面积加起来是一千平方,这栋楼总的建筑面积是一千五百平方,那系数就是一点五。你家使用面积二十平方,乘一点五,建筑面积就是三十平方。陈阿姨家三十二点八除以二十三点四,系数是一点四;张家三十五点一除以二十三点四,系数是一点五。
这里有个坑,而且是最大的坑。很多人以为这个系数是整栋楼统一的,人人都一样。其实不一定。同一栋楼里,楼层不同、朝向不同、单元不同,合用部位的使用情况不同,系数都可能不一样。更关键的是,有些楼因为历史原因,底层是商铺,顶层有晒台,这些都会影响分摊的计算。所以陈阿姨和张家系数不一样,本身不一定是错的。
有人会问,那我怎么知道自己家的系数对不对。我的看法是,第一件事就是去看那张分摊的明细表。按规定,征收部门应当提供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绘资料,里面会写清楚这栋楼的总建筑面积、总使用面积、公用部位有哪些、面积各是多少、系数是怎么算出来的。这份资料你有权利看,看不懂就要求他们解释。这是你的权利,不用不好意思。
还有人问,那我能不能自己量一量。说实话,自己拿卷尺量,量出来的只是你屋里能用的地方,公用部分你量不了,量了也不算数。真正有用的是另一件事,核对原始资料。这栋楼的竣工图纸、房管部门的测绘报告、分户的分摊说明,这些才是硬通货。
陈阿姨这个案子,我们就是这么查的。我们到区里的城建档案部门,把这栋楼的原始图纸调了出来。一比对就发现,这栋楼是拐尺形的,分东西两个单元,各有各的楼梯和走道。东单元那边还多一间门厅,公用部位比西单元多出不少。可测绘的时候图省事,把两个单元的公用面积合在一起,除出个平均系数,全楼统一用。
这么一平均,问题就来了。东单元公用部位多,本该多摊一点,结果被拉平了;西单元公用部位少,反倒占了便宜。陈阿姨在东单元,张家在西单元。表面上都是二十三点四平方的使用面积,建筑面积却差出两个多平方。
我们把图纸和测绘报告整理成一份书面材料,正式提出复核申请。征收部门后来委托测绘单位按单元重新测算,陈阿姨这一户的系数从一点四调到了一点五,建筑面积加了两个多平方,折算下来多出十几万。
说实话,这种差错不是有人故意使坏,多半是年代久了,图纸改来改去,测绘的时候图省事,一刀切。可错就是错,一分一厘都得掰清楚。老话讲,算盘珠子拨一拨,差之毫厘谬以千里。这话放在征收上,再合适不过。
这案子给我的教训是,签字之前,一定要把那份测绘资料看一遍。很多人拿到补偿单,眼睛只盯着最后那个总数,觉得差不多就行了。可总数是前面每一项加出来的,前面错一分,后面就错一截。尤其是分摊系数这种专业性强的东西,越是看不懂,越要问。
真发现算错了怎么办。我的建议是三步。第一步,把你的疑问写下来,一条一条列清楚,别口头说,口头说没人记得住。第二步,书面要求征收部门或者测绘单位作出说明,让他们把计算过程给你讲明白。第三步,说明还是解不开疑问的,找专业的测绘机构复核,或者请律师介入,通过行政复议、诉讼的路子解决。记住一点,提异议是有期限的,别拖。
陈阿姨拿到复核结果那天,特意跑到我办公室来,说了一句话,我记到现在。她说,我不是贪这几个钱,我就是想知道,我这一辈子住的地方,到底是多少平方。
最后说句实在话。房子是自己住的,一砖一瓦自己心里有数。账算不明白,就别急着签字。多看一眼,多问一句,钱不会跑,签了字才真的回不来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