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沈是半夜给我打的电话,开口就说,钟律师,我把房子装修好了,还加盖了两间,这回能多补点了吧。我听完心里咯噔一下,问他,公告贴出来多久了。他说,半个月了。我说,你这钱多半白扔了。
老沈住在杨浦区一片二级旧里,一家四口挤在二十几平方的老屋里,住了三十多年。前些日子弄堂口贴出征收范围公告,街坊们炸开了锅。有人说赶紧装修,装得越好补得越多;有人说赶紧加盖,多出来的面积就是钱。老沈听得心动,借了八万块钱,找了个装修队,把屋里屋外翻了个遍,还在天井里搭了两间,连夜赶工,十天就弄完了。
结果动迁组上门一量,新搭的两间一分钱不给,装修也只是按最普通的标准算了一点点。八万块投进去,回头多拿的不到一万。老沈不服,跑到我这儿来讨说法。
要说清楚这事,得先弄明白一个时间点,就是征收范围确定并且公告的那一天。从这天起,这块地上的房子就冻住了。户口冻结,工商登记冻结,房屋的新建、扩建、改建、翻建也一并冻结。用大白话讲,从公告那天起,你再往房子上加一块砖,法律上都不认。
这里有个坑,很多老百姓都栽在这儿。大家以为,我把房子弄好了,东西在那儿摆着,你们总得给钱吧。其实不是这么算的。征收补的是公告那天房子的状况,不是你后来折腾出来的样子。有些地块的做法更干脆,公告之后新增加的部分,一律按违法建筑处理,不但不给补偿,还要你自己拆,拆的钱还得你出。
有人会问,那我这个装修花了八万,总不能一分不给吧。我的看法是,得看这装修是什么时候做的、做了什么。公告之前就已经有的装修,那是房屋的一部分,评估的时候会考虑成新和装修标准,能算进去。公告之后再做,性质就变了,属于抢装修,原则上不给补偿。老沈这个,正好卡在后头这一档。
还有人问,那我是不是什么都不能动了。也不是。房子漏雨了要修,水管爆了要换,这种维持基本居住的修缮是允许的。但你要留个心眼,修之前最好跟动迁组打个招呼,拍个照留个底,别让人误以为你在抢建。真到扯皮的时候,这几张照片能救你。
我见过更可惜的。有位虹口的老人,听说要拆,把一辈子的积蓄拿出来,把老房子整个推倒重造,想着造得新新的能多拿钱。房子刚造好,公告贴出来了。新房子不但不算数,还因为他没有审批手续,被认定为违法建筑,最后连原来那点补偿都谈得磕磕绊绊。一家人哭都来不及。
说实话,办这类案子我心里挺不是滋味的。老百姓不是想占便宜,是怕吃亏。街坊里传的那些话,什么装修能翻倍、加盖能算面积,多半是十几年前的老黄历,那时候管得松,现在早不是那么回事了。可这话在弄堂里传得快,传十个人就变了味。
那到底哪些投入是真能补的。我给老沈算了一笔账。公告之前就有的装修,能补;房屋主体结构的成新程度,能补;院里的树木、水井这些附属物,按规定也能补一点;搬迁费、临时安置费、各类签约奖励,这些跟房子新旧无关,人人都有。真正白扔钱的,就是公告之后的一切新增。老话说,偷鸡不成蚀把米,说的就是这个。
顺便提一句,还有一种钱扔得更冤。有人为了多算面积,把户口本上的亲戚一股脑往里迁,以为人头多了就能多补。现在的补偿办法,主体是按面积算的,人头只是安置人口认定的参考之一,而且户口也在冻结范围内。白忙一场不说,还容易把家里人的关系搞僵。
还有个问题老沈后来也问到了。他说,钟律师,我爷爷那辈就在天井里搭了一间灶间,好几十年了,也没证,这算不算违法建筑。这个问题问到点子上了。上海对历史遗留的无证建筑是有专门认定口径的,要看什么年代形成的、有没有登记记载、是不是一直由这一户使用。七八十年代就存在、房管部门收过租或者登记过的,和昨天夜里刚搭起来的,待遇完全是两样。所以老房子里那些老搭建,别自己先认了,先查档案再说。
这案子给我的教训是,遇事别听弄堂里的,先去看那张公告。公告上写着征收范围,写着冻结的起算日期,还写着办事处的地址和电话。这些东西是白纸黑字,比十个邻居的传话都管用。看不懂就打上面的电话问,问清楚了再决定动不动手。
后来我陪老沈去谈了几次。加盖的两间,按规定确实没有补偿,他自己找人拆了。装修那部分,我们把他装修前的照片翻了出来,是去年过年时拍的全家福,背景里能看清当时的墙面和地面,靠这个争回来一小部分。老沈苦笑着说,早知道先打个电话给你,八万块能省下七万。
最后说句实在话。征收是件好事,房子旧了几十年,谁不想改善改善。可越是好事跟前,越要沉住气。别人抢着往里砸钱的时候,你先把手揣兜里,去把公告看明白。省下来的,都是自己的。
